FOFCC简介

FOFCC简介2000年4月,中科院沈阳生态研究所开始筹建“辽宁有机食品发展中心”,经过近两年的筹备,正式确定了机构名称为“辽宁方园有机食品认证有限公司” (Fangyuan Organic Food Certification Center 简称:FOFCC),2002年10月18日在辽宁省工商局注册,注册资金300万元,并获得了原国家环保总局批准,正式开展有机产品认证业务。2004年9月3日,FOFCC正式获得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称CNCA)批准,批准书号为:CNCA-R-2004-122;批准的认证业务范围:有机产品认证—植物类、畜禽类、水产类、加工类。2005年08月20日,为实现政企分开,FOFCC从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搬迁至沈阳市丽阳大厦1103室,全体员工团结一致、艰苦奋斗、砥砺前行,为FOFCC的进步和长足发展奠定了基础、创造了条件。2005年12月23日,获得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以下称CNAS)认可,认可注册号为:CNAS C087-P,认可业务范围是:有机种植(作物、食用菌、野生采集)、有机养殖(畜禽养殖、水产养殖)、有机产品加工。
FOFCC是CNCA批准、CNAS认可的中国第一批有机产品认证机构、中国认可协会(CCAA)的会员单位。
为了冲破有机产品国际贸易壁垒,FOFCC自成立之初就开始积极参与有机产品国际交流活动,2004年9月13日,成为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(IFOAM)的会员单位,2008年与巴西IBD(欧、美、巴西认可)建立了分包合作关系,FOFCC根据客户的申请,履行相应认证程序后,可分别获得FOFCC和IBD颁发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,持IBD认证证书的产品可直接出口欧盟、美国、加拿大、巴西等国家和地区,为中国的有机产品走向世界搭建了金桥。2016年5月23日,FOFCC又获得了CNCA批准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资质(即China-GAP认证)。2021年11月30日,FOFCC获得了日本农林水产省的批准,在日本以外地区开展日本JAS有机认证业务,批准范围为:有机农产品、有机加工食品及有机饲料。2023年6月16日,经过加拿大食品检验局(CFIA)批准,国际有机认可服务中心(IOAS)正式向FOFCC颁发了加拿大有机产品认可证书,标志着FOFCC发展的路程上,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。获得FOFCC认证的有机产品可以依法使用COR认证标志,并出口至加拿大。同时,根据加拿大和美国政府的有机法规等效性协议,已经获得加拿大有机认证的有机产品,可以使用美国农业部(USDA)的有机标志,并可以直接出口至美国。
经过多年的努力,FOFCC认证的客户已遍布海内外,如巴西、俄罗斯、外蒙古、韩国、巴基斯坦、哈萨克斯坦、泰国、印尼、越南、危地马拉等国家和地区;国内已遍布全国大部分省市和台湾地区。
FOFCC为回报社会各界的关爱,将一如既往,努力为有机产品、GAP生产者、经销商搭建供需平台。努力实现FOFCC的宗旨:客户至上,诚信服务;规范认证,国际分包;履行职责,搭建平台;传递信任,服务发展。
恳请社会各界,对FOFCC认证服务质量实施监督和指导,持续提髙FOFCC认证服务水平和认证的有效性,努力为中国有机产业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