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阳市人民政府(沈政发【2008】29号)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诺干意见中有二十四条扶持政策,其中第十条: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绿色和有机食品。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绿色食品认证,市政府补贴1万元;获得有机食品认证,市政府补贴1.5万元。(详见沈阳政府门户网 沈政发【2008】29号)文章源自FOFCC-http://www.fofcc.org.cn/11197/
方园有机认证
沈阳市人民政府(沈政发【2008】29号)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诺干意见中有二十四条扶持政策,其中第十条: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绿色和有机食品。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绿色食品认证,市政府补贴1万元;获得有机食品认证,市政府补贴1.5万元。(详见沈阳政府门户网 沈政发【2008】29号)文章源自FOFCC-http://www.fofcc.org.cn/11197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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