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户登陆
用户名:
密  码:
新用户注册  忘记密码?
     企业简介
     组 织 机 构
     
FOFCC在业务上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)监督、指导。FOFCC内部设有技术委员会,负责有机生产/加工认证技术把关;负责专业能力评定;负责依据国家GB/T19630.1~19630.4—2005有机产品标准、依据现场检查报告、监督检查报告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评审,为做出认证决定提供充分的科学依据。
  FOFCC内部按职能设有四个部:颁证管理部、质量控制部、人力资源部、行政部。
  颁证管理部 负责制定认证检查计划,指派认证检查员到现场检查,采集必要的样品;初审认证检查报告及相关的信息资料后报技术委员会。对符合国家GB/T19630.1~19630.4—2005有机产品标准的生产、加工单位及产品按管理程序颁发认证证书、标志使用许可证、销售证书;并负责对标志的使用进行管理。
  质量控制部 负责对认证单位有机生产、加工质量跟踪审查;内部质量体系文件的制定、修改及管理;技术档案管理;受理申、投诉等。
  人力资源部 负责人力资源管理;FOFCC网站的日常管理;公开认证信息;国内外信息交流;内部技术培训;开展合作研究
  行政部 负责受理有机认证申请;人事档案、文件管理;财务管理;后勤保障。
  此外,FOFCC另设管理委员会确保有机食品(产品)认证的规范性、公证性。
  管理委员会 FOFCC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沈阳农业大学校长兼任。其成员由认证活动各方面代表及专家组成,任何一方都不占支配地位,不参与公司具体事务,只对重大决策监控。其宗旨,确保FOFCC认证活动规范、公正、公平。主要职责如下:
(1)监督FOFCC贯彻、执行国家认监委有机食品认证管理方面的政策、法规情况。
(2)收集社会各方面对FOFCC有机产品认证工作的反馈意见,对FOFCC认证工作提出整改建议和整改措施。
(3)监督FOFCC是否规范、公正、公平、独立地开展认证工作。
(4)对FOFCC及工作人员“违规行为”有制止和向国家认监委反映情况的权利。
 

版权所有 庄子工作室 (2006-2008)辽宁方园有机食品认证有限公司 www.fofcc.org.cn ICP备案:辽ICP备05010996号
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103室(辽宁大厦对面)邮编:110031
电话: 024-86806565 024-86808585 传真:024-86806565 
E-mail: fofcc@sohu.com; fofcc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