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IBD获证组织:文章源自FOFCC-http://www.fofcc.org.cn/20128/
2022年12月19日欧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发展总局签发了2023年度有机产品额外监管控制措施,与前两年的额外监管措施相比,2023年度的监管措施对监管的产品范围进行了调整,主要的控制措施如下:
实施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;文章源自FOFCC-http://www.fofcc.org.cn/20128/
除中国外,还有印度、土耳其、英国等13个国家被纳入到额外监管措施的控制范围;文章源自FOFCC-http://www.fofcc.org.cn/20128/
受控的中国有机产品增加至5种(荞麦、姜、南瓜籽、豆饼粉和茶叶);文章源自FOFCC-http://www.fofcc.org.cn/20128/
纳入到额外监管措施控制范围内的中国生产的有机产品,出口前的最低抽检比例为至少10%,茶叶为20%;文章源自FOFCC-http://www.fofcc.org.cn/20128/
被抽检的产品检测项包含所有有机生产禁用物质,检测项中还特别强调包括环氧乙烷;文章源自FOFCC-http://www.fofcc.org.cn/20128/
被抽检产品的2:批次号、COI编号(可用时)文章源自FOFCC-http://www.fofcc.org.cn/20128/
受控产品的经营者(包含生产、加工、贸易、储藏和销售等过程)至少要接受两次现场检查,其中一次为不通知检查;文章源自FOFCC-http://www.fofcc.org.cn/20128/
初次申请认证的农场,要在播种前接受现场检查;文章源自FOFCC-http://www.fofcc.org.cn/20128/
对受控产品的现场检查过程中,至少抽取一份未收获农作物进行抽样检测。对于非种植经营者,应对原料、中间产品或加工成品实施抽样检测。文章源自FOFCC-http://www.fofcc.org.cn/20128/
IBD-FOFCC将根据欧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发展总局的要求,进一步议定相关措施的实施细则。文章源自FOFCC-http://www.fofcc.org.cn/20128/
2022年12月26日文章源自FOFCC-http://www.fofcc.org.cn/20128/